三支一扶就业政策解读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就业期满政策:
1、服务期满可入事业编:部分省份期满全部转为事业编;部分省份,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的工作人员,虽然是编外人员,但是享受财政补助。现在中西部地区的补贴标准在1.8万—2.5万元,新疆、西藏地区每人每年能到3.5万元以上。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安家费补贴。部分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还建立了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
3、鼓励自主创业: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4、报考公务员可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准予落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国企岗位优先录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7、支持升学深造: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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