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申请雁塔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邮寄送达、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邮寄送达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可邮寄送达,现场不予发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们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集中发放
1.集中发放时间
2024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集中发放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
3.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①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受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
三、其他事项
不能在集中发放期间领取的,可在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到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1)领取。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南院(雁塔区健康东路20号),联系电话029-85381282。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9: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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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书 |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关于申请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anta.gov.cn/xwzx/tzgg/1817847151403745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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