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西安市长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通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有关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西安市长安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已认定完毕,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及资格证书号码。
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安排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采取现场发放与邮寄送达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发放有关事项
1.发放时间
2024年7月20日-7月21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放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西安开放大学长安分校或南长安街152号)。
西安开放大学(长安分校)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152号
3.发放要求
(1)本人现场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得代领。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申请人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提前出示现场认定结束后自己的档案编号,以方便证书领取。
(二)邮寄送达有关事项说明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现场不予发放,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4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申请邮寄的教师资格证书已移交邮政部门,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登记的通信地址进行邮寄。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资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邮寄地址不准确、联系电话有误、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教师资格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1.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西安市长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2.领取证书未尽事宜请咨询西安市长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联系电话029-85282069。
3.邮寄相关问题请咨询邮政部门,联系电话13335391005。
2024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通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8mZKq2Rwf1suYUStIL4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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