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精神,现对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并符合《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中各项认定要求的申请人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
长安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不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一)西安市长安区医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20号(樱花广场南侧)
咨询电话:029-85299882,85910536
(二)西安工会医院
地址:西安市东仪路与西部大道十字东南角
咨询电话:029-87910260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23日—6月2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00。具体体检预约时间以预约系统设定为准。
三、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长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四、体检预约
(一)西安市长安区医院网上预约方式
微信公众号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西安市长安区医院”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快速就医—体检预约—教师资格体检”进入预约平台。
(二)西安工会医院网上预约方式
西安工会医院可提前电话预约或直接前往办理,预约电话:029-87910251;029-87910260
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医院进行预约,预约后按时参加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五、体检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体检预约时间,于当天上午7:30-10:00到达体检医院。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参加体检。
(二)申请人自行下载体检表(见下方二维码)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上传的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确认签字。
(三)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医院统一报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体检结果异常的,医院将通知申请人进行复检。
(四)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申请人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二)长期服用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的申请人须提前停止服药。因患病必须按时服药的申请人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三)申请人应着方便体检的服装,体检前请注意休息,避免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平时服用药物备用。
(四)体检前一天22:00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体检者应于上午10:00前抽血。
(五)近视或有其它眼病的申请人可佩戴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六)女性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液检查的可申请一周后补检。
(七)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需携带已经妊娠的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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