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及《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平果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平果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平果市户籍;
(二)持有平果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平果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驻平果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一)认定机构:平果市教育局。
(二)认定权限: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时间
根据百色市教育局统一安排,2024年上半年我市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为配合做好百色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1日。
第二阶段时间:2024年7月8日至12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2024年6月16日之前(含16日)网上申报的,可以在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时间内现场确认;2024年6月17日之后(含17日)网上申报的,安排在第二阶段时间内现场确认。
(三)审核认定时间。
第一阶段时间:6月24日至25日。
第二阶段时间:7月15日至16日。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二)教师资格体检。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指定医院:平果市人民医院
(三)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平果市教育局人事股。
现场确认时需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平果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平果市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4)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报告。申请人必须持本公告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前往体检指定医院体检,申请人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听障人员在我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听障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4号)文件执行。
七、证书领取
(一)领取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7月5日。
第二阶段:2024年7月25日。
(二)领取地点: 平果市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776-5801696。
特此公告。
附件:
平果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文标题:平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guo.gov.cn/gsgg/t18313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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