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上半年余干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余干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1.余干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余干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县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余干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余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三、网报时间与网报对象安排
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19日。
第一阶段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6月14日—6月24日。
第二阶段网报对象为: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对象
我县户籍或居住(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机构请选择“余干县教育体育局”。
2.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4月23日- 4月 26日。
第二阶段网报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 6月26日- 6 月28日。
3.现场确认地点
地点:余干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793 — 3396063。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或普通话证书,申请人须提供证书原件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6)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须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再给予认定。
(三)体检
1.体检时间:与现场确认时间同步进行(申请人现场确认通过后,即时领取体检表,到指定体检医院缴费接受体检)。
2.体检医院:余干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3.体检办法: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文件执行。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四)证书发放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申请人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可选择邮寄的方式发放,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准确详细填写好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二)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相关链接
1.微信公众号:上饶教育
2.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
3.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余干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9日
原文标题:余干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3fT7R76x1IBNW9Qxa2z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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