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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08 08:04:10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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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师〔2024〕48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玉林市玉州区户籍;

(二)持有玉林市玉州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就读于玉林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玉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玉州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户籍或居住证在玉东新区的申报人员由玉州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三、认定时间

2024年我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3月26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二)体检

上半年体检时间为:6月17日—6月25日(休息日除外)

下半年体检时间为:11月18日—11月26日

1.申请人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四楼体检科开单、缴费、体检。地址:汽车总站往桂鑫大酒店走约500米。

2.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抽血,抽血检查最好在早上9:00时前完成。

3.参加X光射线检查,请勿穿着带有金属饰物或配件的衣物。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4.不明事项请与体检科联系预约。联系电话:0775-3116783

5.检查完毕,请把体检表交到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大楼四楼体检科。第一次检查有项目不合格的,请与体检科联系进行第二次复查。

(三)现场确认

需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基础上,及体检报告送达受理点后才接收申报材料。请申请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1.受理时间

上半年受理时间为:6月26日—7月9日(休息日除外)下半年受理时间为:11月27日—12月3日(休息日除外)

温馨提示:上半年报名人员较多,现场确认的受理时间共10天,请申请人科学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避免集中在前三两天扎堆办理。

2.受理地点

玉州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一楼教育局窗口(金港路388号),咨询电话:0775-3129605

上班时间:上午9:00—12,下午1:30—4:30

3.现场受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相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档案号(现场受理时工作人员提供),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④驻广西玉林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审核情况和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结果,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原文标题: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lyz.gov.cn/xxgk/zfxxgkzl/fdzdgknr/zwdt_2/tzgg/t182309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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