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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钦州市钦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4-08 08:13:03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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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钦州市钦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钦南区或钦州港区户籍;

(二)持有钦南区或钦州港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就读学校在钦南区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在钦南区辖区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钦南区辖区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申请人网报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2024年我区教师资格分两批次进行: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月3日9:00至7月1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5日9:00至12月2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有关规定,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自治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自2024年开始,按照国家数据安全要求,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钦南区教育局已经开通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服务,申请人须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报名中上传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等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审核。如需修改上传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二)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医院:钦州市中医医院,地址:蓬莱北大道66号3号楼南楼一楼健康体检科,联系电话:0777-3788139。

注:《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中下载。

2.教师资格体检时间

上半年:2024年4月3日至7月1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空腹体检。

下半年: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2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空腹体检。

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统一由体检医院收集送交认定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待体检结果确定、盖体检专用章后,个人扫描体检表以PDF格式上传)。

3.个人体检结束后在钦州市中医医院体检科窗口上交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另外,北部湾大学应届毕业生的证件照片交回教育学院黄老师处。

(三)全程网办补充材料。

注意: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网申报认定提交资料完善的(按全程网办补充材料),不需要现场确认资料。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材料如果是核验通过不需提供,但需要确认普通话等级是否符合认定的资格种类。如果非核验,需提供相关材料。

2.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材料如果是核验通过不需提供,但需要确认学历学籍是否符合认定的资格种类。如果非核验,需提供相关材料。

3.体检材料:有体检医院结论、加盖体检专用章的体检表(共2页)。

4.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本人页(共3页)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另外,以就读学校所在地身份申请认定的在读学生需补充上传学生证。

(四)系统留言

教师资格系统具有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发给申请认定对象的留言功能(登录系统—业务平台—操作—留言),个人可自行查看“留言”内容,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五)现场确认

1.需现场确认的人员:网报材料不完善或收到通知(系统留言或短信)需要确认的人员。

2.现场确认时间:网报时间段内的工作日9:00-12:00,15:00-18:00(公休日不上班)

3.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教育局410室(钦州市文峰南路367号),联系电话:0777-2697380。

4.北部湾大学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5月15日---6月21日;现场确认点设在北部湾大学教育学院;具体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13387771837。

5.现场确认材料:根据通知(系统留言或短信)要求的所需材料。

(六)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 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七)颁发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地点: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11号【钦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北部湾大学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地点:北部湾大学教育学院。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广西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广西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查找。

未尽事宜,请与钦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7—269738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编号:                 确认点: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正面免冠

彩色白底相片

文化程度

 

职业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单位

住址

 

电话

 

既往病史

 

 

 

 

 

视力

矫正视力

 

医师:

其    他

 

听力

右           公尺

 

医师:

左           公尺

嗅觉

 

 

咽喉

 

语言

 

口腔

唇腭

 

齿

 

医师:

 

 

 

身长

公分

胸廓

 

医师:

体重

公斤

脊柱

 

淋巴

 

甲状腺

 

四肢

 

关节

 

面部

 

 

 

 

血压

/kpa

医师:

肺及呼吸道

 

心血管

 

腹部器官

 

 

 

神经及

精 神

 

 

胸部X

线透视

 

 

医师:

 

 

 

化验检查

肝功能(ALTAST

 

 

 

 

 

 

 

 

 

 

 

 

负责医师: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注:用A4双面打印,在贴相片处贴的相片(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不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者无效。表中编号由医院填写,申请人根据实际填写确认点名称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号,若不确定也可留空。

——

原文标题:2024年钦州市钦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xqn.gov.cn/zfxxgk/zfxxgkpt_1_1/qnqjyj4_1/fdzygk/bmwj2/t182306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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