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17时,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至10日。现将我省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8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①吉林户籍或居住证②吉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含幼师和中师、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在读(①②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6)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一)在线信息填报
1.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17时期间,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2.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完成后,考生必须登录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https://ops.hycj.jrycn.cn/f/jlsccs)按指引上传审核资料。未按时间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网上审核不予通过。
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含居住证)所属考区报名,港澳台居民考生选择在其居住所在地考区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考区报名。吉林省各市(州)考区面试报名的审核单位见附件1。其中,报考以下科目的考生在选择考区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全省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教育学院;
2.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
3.全省报考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4.全省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5.在长春市各考区报名的考生遵循以下规定:
(1)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
(2)报考“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科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
(3)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日语、初中俄语、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
(4)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
(5)报考“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绿园区)小学考区;
(6)报考“幼儿园”的考生选择长春市(二道区)幼儿园考区。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四)考生个人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然后登录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上传审核材料,考生经过网上审核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五)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面试报名材料网上审核
本次面试报名除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线下审核,其他学科均采用网上审核,由考生网上自行上传相关材料,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时至11月13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一)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户籍或居住证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公章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正反面);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考生还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2.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学生证(公章页、信息页);
(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扫描件(须注明年级)或登录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1)本人有效证件(正反面),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相关学历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的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二)网上审核材料上传办法
1.登录吉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https://ops.hycj.jrycn.cn/f/jlsccs)
按系统提示上传审核资料(具体操作办法及图例见附件2),未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考生须自行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在时间段内(2023年11月8日9时-13日16时),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再次上传,等待审核。
(三)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网上报名后,无需上传材料,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自备教材(考生需提供正版国家规划教材,教材内容应没有勾划、涂抹,现场审核时提交给工作人员),到长春市宽城区现场审核,审核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长春市宽城区东一条街655号),审核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考生应确保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承诺书见附件3),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上传的材料属于虚假信息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缴费
(一)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14日24时,未经网上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缴费标准。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 [2019]667号)文件执行,面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注意事项:网上审核通过缴费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9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四)面试结果查询。2024年1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局(其中,白城市、松原市、通化市、梅河口市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
(五)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6.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现场审核时提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需提供正版国家规划教材,教材内容应没有勾划、涂抹内容。
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20分钟以内。
7.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考生信息,考生须在笔试所属考区申请信息变更。如以变更前的考生信息报名参加考试,面试合格后再申请信息变更的,将不予受理。
8.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查阅《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八、温馨提示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夏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考试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附件1: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单位 |
附件2:吉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
附件3: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 |
吉林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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