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2024年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2024年望江县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安排,结合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教师结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选调一批紧缺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望江县2024年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岗位计划表 | ||||||||||||||
学校名称 | 需求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道德与法治 | 历史 | 物理 | 音乐 | 体育与健康 | 美术 | 信息科技 | 科学 | 幼儿园 | 备注 |
望江初中 | 14 | 4 | 2 | 3 | 3 | 2 | 含分校 | |||||||
实验学校(初) | 4 | 1 | 2 | 1 | 含分校 | |||||||||
初中合计 | 18 | 5 | 2 | 5 | 3 | 2 | 1 | |||||||
望江一小 | 23 | 10 | 1 | 1 | 4 | 4 | 1 | 1 | 1 | 含分校 | ||||
实验学校(小) | 29 | 12 | 11 | 1 | 1 | 2 | 1 | 1 | 含分校 | |||||
望江三小 | 7 | 2 | 3 | 1 | 1 | |||||||||
望江四小 | 8 | 2 | 4 | 1 | 1 | |||||||||
小学合计 | 67 | 26 | 19 | 4 | 5 | 7 | 2 | 2 | 2 | |||||
特教学校 | 3 | 1 | 1 | 1 | ||||||||||
示范幼儿园 | 8 | 8 | 含分园 | |||||||||||
第二幼儿园 | 2 | 2 | 含分园 | |||||||||||
幼儿园合计 | 10 | 10 | ||||||||||||
合计 | 98 | 31 | 19 | 6 | 5 | 3 | 2 | 6 | 9 | 3 | 2 | 2 | 10 |
二、公开选调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我县在编在岗教师。
2.工作年限:须正式录用后工作满3年。
3.报考初中选调岗位的须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现必须在中学任教;报考小学选调岗位的须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现必须在小学任教;报考幼儿园选调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现必须在幼儿园任教;报考特教学校选调岗位的须持有对应报考学科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4.适应选调岗位的身体条件。
5.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6.属于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不得申请。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校要积极做好教师选调工作的政策宣传,告知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到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人事考试网以及相关网站上查阅选调公告。
(二)个人申请
1.每人只许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
2.凡符合报考条件且愿意参加选调的教师须于8月20日上午10:00前向所在学校书面提交《望江县2024年选调城区学校教师个人申请表》。申请报考的教师须向学校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相片3张。
3.申请报考需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在申请表中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各学校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申请选调的教师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签批同意报考。
(四)报考受理
各学校须派专人将《望江县2024年选调城区学校教师个人申请表》、《望江县2024年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推荐教师的相片、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于8月20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任何个人递交的材料县局人事股一律不予接收。
(五)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参考教师务必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考教师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六)选调教师确定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报考岗位内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名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若出现放弃选调,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取舍:
(1)取得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
(2)获得市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的;
(3)获得有关综合性表彰【优先顺序:a省、部级及以上(层次高者优先);b省教育厅; c市政府;d县政府; e市教育局;f县教育局】;
(4)县级学科带头人;
(5)身份证上年龄大的优先。
3.初选名单确定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手续。
4.报考教师选调确认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调动。
四、选调纪律
(一)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按程序做好选调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现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的选调教师,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对涉及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涉及的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相关责任人员从严处理。
(三)选调教师一经选调,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并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本意见由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56-7178083 监督电话: 0556-7189068
附件1:望江县2024年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教师个人申请表.doc |
附件2:望江县2024年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岗位计划表报名登记表.xls |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3日
原文标题:望江县2024年选调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望江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4e7541a4047e4b34560ae14b5ba06c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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